• 小书亭 > 男频 > 神级种田高手 > 第447章 流浪的孤雁
  • 第447章 流浪的孤雁

    作品:《神级种田高手

    又是一年春来到。

    这个年马小冬过得非常惬意。

    首先儿子回来了,大宝在学校里表现不错,跟学生们打成一片,而且是全校学生追捧的对象。

    其次,这一年他又赚一亿五千万,富上加富。

    父母身体健康,媳妇漂亮。

    人生到这种地步,几乎已经到达巅峰。

    唯一不顺心的是,老会想起春梅。

    特别是过年的时候,心里更想。

    于是,他又偷偷跑张富贵家里去磨缠。

    “叔,我来给你送节礼了!”马小冬说着,打开车兜子,大包小包往下拎。

    “喔。”张富贵不以为然,觉得是应该的,受之无愧。

    “叔,过年好啊。”马小冬还殷切地打招呼。

    “好,你也不错。”

    “嘿嘿嘿,叔,问你点事儿……。”马小冬笑嘻嘻的,还递过来一根烟。

    “不知道,问也不会告诉你!”张富贵接过烟,态度却不怎么好,虎着脸,跟谁欠他八百吊似得。

    “我还没问,你就说不知道?分明是敷衍我。”

    “废话!我从前是你老丈人,你P股一撅,老子就知道你是不是窜稀,有没有肠胃炎,你想知道春梅在哪儿对不对?”

    “对对对,叔啊,你告我说呗?明天再给你弄条玉溪。”

    马小冬一边巴结,一边来位前任老丈人捶背,对张富贵跟亲爹一样。

    “小冬,就算你知道了又能怎么样?春梅回来,你俩还能过日子?那梨花咋办?”

    “叔,我就是想知道她好不好,最近胖了还是瘦了,有没有被人欺负,吃得可饱,穿得可暖?在哪儿工作而已。”

    马小冬真的想春梅,望眼欲穿。

    但鱼跟熊掌不可兼得,娶了张梨花,就一定要抛弃春梅。

    总不能把俩女人都娶了吧?

    张富贵说:“小冬,你就死了这条心吧,我是绝对不会告诉你的!想见春梅,你就自己去找,实不相瞒,我跟你婶子都不知道她的去向。”

    “叔,你真不知道?”马小冬还不信。

    “骗你做啥?骗你是小狗子!”张富贵拍着胸口说。

    马小冬顿时大失所望,回家的路上,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春梅——!你到底在哪儿啊——!!”他冲着半空中呼喊。

    ……

    此刻的春梅真的距离斧头山很远很远。

    她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

    女人为了躲避丈夫,不得不离家远远的。

    去年初夏,蔬菜刚刚下来,她就拎着行李离开,丢下八百亩果园走了。

    菜卖掉以后,小庚将她的股份一分不少打在账号上。

    因此,春梅有钱,存款不低于两千万。

    可钱解决不了一切,无法替代爱情跟幸福。

    她就像一只流浪的孤雁,翱翔在寂寞的蓝天。

    又像大海上一叶孤舟,只能在世俗间随波逐流。

    这个陌生的城市名字叫H市,等于二线城市,特别繁华。

    东边是大海,西边是群山,城市却坐落在平原上,特别干净。

    带着咸味的海风将她的秀发轻轻吹起,显得更加靓丽。

    单身的女人总是很洒脱,也显得清纯,引得海边好多男人不住冲她吹口哨,流口水。

    可她却仰望着大海,瞧着海水的波澜壮阔。

    之所以选择来这儿,是因为她从没看过海。

    斧头山没有海,她也很少出门。

    “嗨!美女,一个人啊,有朋友吗?”一个晒太阳的小伙子冲她问道。

    春梅上下瞅瞅他,一看就是纨绔子弟。

    因此没搭理他,拉上行李上去出租车。

    那小伙子同样上一辆车,跟了过来。

    春梅走上大街,找到一家旅馆,首先住下,然后找工作。

    虽说有钱,但不能坐吃山空,必须要找活儿干。

    要不然日子太无聊了。

    她就穿戴整齐,去各个公司应聘。

    但她的学历太低,目前的公司大多招收本科,因此走了好几家,扫地都不用她。

    春梅很扫兴,干点啥好呢?

    帮人散传单吧。

    于是她就在大街上帮一家公司卖房子。

    第二天,又跟那青年见面了。

    “嗨!美女,咱们又见面了,这个世界真是小!”青年笑眯眯地。

    春梅仍旧没搭理他。

    “散传单啊?你这么漂亮,干啥不比干这个强?”男人问。

    “管你屁事?!滚开!”女人眼睛一瞪,跟头豹子似得。

    “不如你跟我走吧,到我哪儿去工作,我让你做秘书怎么样?”青年又问。

    春梅说:“好啊,但我怕你后悔。”

    “你这么漂亮,是个男人都无法拒绝,我怎么会后悔呢?”男人摘掉了太阳镜。

    春梅仔细一瞅,这小子还挺帅气,浓眉大眼,鼻直口阔,比马小冬帅多了。

    其实马小冬不能算帅男,最近是一富遮百丑。

    前几年那个瘦啊,跟麻杆子似得。

    又像花果山的美猴王,给他跟棍子,就能保着唐生去西天取经了。

    他是被雷劈了以后,细胞变大,人才胖了。

    但那身土腥味咋着都甩不掉,人也黑。

    眼前的男人却十分白净,绝不是农民。

    而且根据他的太阳镜,西装,皮靴,还有手腕上的手表,春梅就判断出,这是个富二代。

    “呵呵,如果我告诉你,我已经结婚,有男人,而且我男人很壮,能打得过狼王跟豹子,你还聘用我吗?”春梅笑着问。

    男人闻听,立刻感到很失落。

    “原来你嫁人了?”

    “本姑娘不但嫁人了,还有娃!我闺女都两岁了。”

    “啧啧,瞧不出来,这身段,这皮肤……?”男人仍旧盯着她使劲瞅。

    “那你还要不要聘用我?”春梅问。

    “当然要,明天上班。到我的公司来报道。”

    “你是干啥的?”春梅又问。

    “开房地产的,前面不远处就是我的公司,还有,你散发的传单,也是我们公司派发的。”

    “啥?这么说你是我老板?”画眉有点吃惊。

    “是啊,欢迎你的加入,我会跟人事部打招呼的。”男人说着,竟然伸出手要跟他握一下。

    春梅没碰他的手,反而问:“你为啥要聘用我?我可没学历,还是农村人。”

    “没事,在我的眼里,学历就是个屁!你有先天条件。”

    “啥条件?”

    “长得美啊,这就足够了。”

    春梅撇撇嘴,根本不信他的话。

    世界上有两件事,她从来不信。第一是母猪会上树。第二就是男人的那张臭嘴。

    她点点头:“行,明天我去报道,你叫什么名字?”

    “林浩然,你呢?”

    “张春梅。”

    “呀,听这名字,咱俩就是绝配啊……。”

    春梅抬腿一脚,将他踹出去老远:“滚!一瞅你就不是啥好人。”

    她就是忽悠他,根本没打算去。

    男人虽说年龄比她大,可瞧上去还是个孩子。

    在她的眼睛里,他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屁孩。

    毕竟自己是过来人。

    相邻推荐:都市战神之怒都市无敌狂少神明们都以为我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东西十二宫从罗刹街开始称霸镇魂界小精灵之与世界为敌制霸三国之英雄崛起有国之民因为害怕妖魔就选择修炼了我在霍格沃茨氪金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