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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卷:游龙篇 150.毒父

    作品:《荡剑九霄

    想到这里,他马上露出奸猾的表情。“对,我不能放弃。”他自言自语道:“我得得到那栋房子,成为爵士。”接着他俯下身,试图用脚下的脏水冲洗掉身上的污泥,这方法看起来还有点效果,至少比直接用手去擦拭要管用的多。格斯林只用了很短的时间便除去了大部分污泥,当他浑身湿漉漉的爬上岸时,行人已经不会把他和撒欢的母猪混为一谈了。

    接着他又进了城,因为有人的地方才有钱。秋风萧瑟,万物凋零,连太阳都失去了原本的活力,此刻正像个垂暮老者般挂在西边的天空。他穿过城门,活像一只鬼影。也许是害怕再次碰到守卫吧,此时的格斯林完全将自己的潜行本事施展的淋漓尽致。他不再行走于大道,而是选择牛棚、马厩、猪圈或者房前屋后的阴暗小道。臭水沟到市中心的距离不算远,但这段距离足以叫格斯林的破袍子干个大半。经过一番折腾,格斯林总算回到了叫他魂牵梦萦的地方。此地不是皮斯大人的官邸,他再不敢两手空空的跑去找他了。“皮斯·卡莱就是个不通人情的木头人。”他躲在阴影里,两只眼睛机警的观测着外面的一切,“小小屋是我的,不管他同不同意,明天日出前我就能搞到足够的钱!”说完他抬头瞧瞧太阳,它现在变得更冷了,颜色也愈加深红。时间已经走到下午,三四个小时后黑夜就会降临。接着格斯林灵敏的跳入另一片阴影,他靠在墙后,只留一只眼睛在外面观察街上的动静。在确定那里没有守卫后,他总算可以大摇大摆的走上街道。

    他来的正是“灰巷”,而小小屋就在此地。这条巷子可谓貌如其名,摆在格斯林面前的俨然是一个垃圾遍地,臭气熏天,鸟儿飞过都要被呛晕的所在。不过格斯林完全不为所动,因为这种地方和猪圈牛棚比起来已经好太多了。这种环境对他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想到这里他便更加洋洋自得。格斯林骄傲的清理一下嗓子,随后把头昂的高高的,颇有些国王下乡巡视的感觉。他大摇大摆的穿过街道,四下寂寥无人,只有几只乌鸦在远处的屋顶上聒噪个不停。他向前走了一段路程,然后左拐进入另一条巷道,不久后又向右拐去。“灰巷”的格局他早已烂熟于心,作为名副其实的“大盗(他如此自称)”,他早已在这种地方转悠过不下三四百次。他要去小小屋看看,即使他还不是那所屋子的主人。“但我终究会是。”他千百次告诫自己,“我得先去看看它,而它也需要事先熟悉下自己的新主人。”现在他终于来到了它面前,而它只不过是一桩冰冷漆黑的石头房子。“小小屋”这个名字也起的分外恰当:它真的很小,只有三米见方,同周围的黑色高屋相比显得那样格格不入。它的墙体由纯黑色的石板堆砌而成,屋顶也是一样,甚至两片窗户都是后来在墙体上开凿出来的。它就是块石头,格斯林想,

    冰冷、漆黑、毫无活力。但这又算得了什么?他又提醒自己,石头就石头罢,反正他在乎的不是这个,它会成为他的垫脚石,他会踩着它爬上爵士的高位。“爵士……”格斯林站在小小屋之前感叹,“我会成为爵士,这就够了,我不管那个老巫婆曾用你做过什么,更不管那该死的诅咒!来吧,小小屋,让我成为你的新主人,助我一步登天吧!”接着他向前踏了几步,他仿佛听到了小小屋的回应。我愿意,主人,快来摸摸我……他听到一个声音如是说,接着便不由自主的向前扑去。可惜那里只有一面硬邦邦的墙,他自己也被撞的头昏眼花。他晃晃悠悠的扶着墙,但脚下一滑便跌倒在地。接着他想要站起来,便眼花缭乱一阵乱摸,却恰巧摸到了一张纸。“一份布告。”格斯林顾不上爬起来,干脆躺在地上读起布告的内容来,“竟是小小屋的预购者名单!”看到那排醒目的标题,他嗖地一声窜起来,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艾瑟卢·灰鹄,城外熊掌村人氏;特鲁克·奈博,西红石崖人氏;夏卡·崔克,蛇尾村人氏……”他大致浏览了前几行文字,不免觉得怒火中烧。“该死的!”他恶狠狠地咒骂,“这房子是我的!谁也别想抢走!”接着他继续看完了剩下的内容,却始终没有找到他自己的名字。此外还有一件事让他倍感愤怒,那就是他的邻居莫卡·莱特竟然也在名单之列。他历来瞧不起莫卡·莱特,认为他只不过是个固执、迂腐、呆头呆脑的傻瓜。那家伙长得其丑无比,两只眼睛一大一小,就连颜色都是一黑一蓝!还有他的鼻子,又大又朝前翻!还有他的牙齿,天呐!一想起他那满口破牙他就浑身难受,它们就像两排发霉的玉米,每隔一两颗就有一处被蛀虫啃食殆尽!“如果这种人都能当上爵士!那世界未免太不公平啦!”读完那该死的布告,他愤怒的把它撕得粉碎,并不忍破口大骂,“莫卡·莱特,你这个怪胎,你不得好死!”就在格斯林准备把更恶毒的咒骂抛向高空时,巷道尽头的一阵骚动却让他瞬间躲进了阴影下。

    “西德,我听说丑八怪莫卡·莱特也打算买小小屋呢。”过来的二人一胖一瘦,正是前夜那两个男孩,“这真是个疯狂的世道,你说如果莫卡·莱特真的买下了小小屋,自由者之都会不会又多了个‘猪头爵士’啊?”说完两个男孩便发出一阵哄笑。

    “听人说他原本是个穷鬼,住在城外的茅屋岭。”瘦子抱着胖男孩的肩膀说,“不过他最近发了财,听说是耕田时候挖出了什么宝贝。总之他现在很有钱便是,所以他打算买下小小屋。哎,泰斯,有时候咸鱼翻身就是这么简单,你说咱俩什么时候才能碰到这种狗屎运啊?”说着他俩便走远了,不久后什么也听不到了。

    “莫卡·莱特那家伙竟然发了财?”格斯林在阴影下自言自语,两只眼球不

    住打转,“真是老天有眼呀!我这就回去偷他个精光,那蠢货睡着后就跟死猪一样,定不会有所察觉。”说完他便消失在阴影下。

    而在巷道尽头,两名男孩正高兴的从一个陌生人手里领取他们的奖品:一大把糖果。

    茅屋岭

    茅屋岭之所以叫茅屋岭,就是因为那里有很多茅屋。那是弃誓者国度中最偏远的村落,位于红色盆地以东,与北镇仅以红山和红鸾河相隔。此地最初只有一栋茅屋,相传正是“拾荒者”凯勒东·米尔的居所。之后那村庄便规模渐阔,逐渐集中了国度中最穷最差的一批人。“那里的人非奸即盗。”大学士派迪尔·卡罗在书中这样写道,“即使同为弃誓者,同样受到火之神的眷顾,大多数谷地野人仍不愿与茅屋岭的人打交道。”而格斯林·艾米洛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茅屋岭是世上最好的村落,因为在那里他总能感到十足的优越感。他认为自己之所以住在那种地方全赖老天无眼,也正因如此,他才能在众多村民中产生鹤立鸡群的感觉。他鄙视他们,鄙视所有人。他认为皮特森·巴洛是个空有其表、脑子里却长了茧的傻瓜;认为伊利亚·米格尔不应该是个纺织匠,毕竟她确有几分姿色。她应该做他的情妇,这样才不至于浪费大好青春;还有“猪头爵士”莫卡·莱特,一旦想到他格斯林便感觉怒发冲冠。他原本只是蔑视他,讨厌他,如今更是多了几分恨意。他从自由者之都风尘仆仆地赶回来,没有吃饭,没有喝水,甚至草鞋破了也毫不在意。他径直往自己家走去,天色已晚,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今夜无月。黑夜宛如无边帷幕,自上而下笼罩世界。他行走于密林间的小道,四下无人,只有不知名的怪鸟在林子里啼叫。此刻的天气是如此寒冷,秋风从他面前呼啸而过,害得他赶紧裹紧仅有的衣衫。人们都说寒冬就是从秋夜中一步步走来的,看来这话不假。

    他的房子位于村落边缘,乃是一间由粗大杨木和许多茅草搭建而成的简易小屋。此时他出了密林,从他家中透出的微弱烛光恰好为他指明了道路。奥拉夫一定在家,格斯林心想,这小子简直欠揍,竟然任由他在外流浪也不出来寻他。格斯林·艾米洛不禁觉得怒火中烧,他在外受了一肚子气,而奥拉夫显然是个不错的宣泄对象。

    他不由加快脚步,爬上一道小坡,越过一条小溪,待他来到自家门口时,早已累的满头大汗了。

    接着他破门而入,正在屋内打盹儿的奥拉夫被吓了一大跳。他是个金发灰眼的精瘦男孩,皮肤暗黄,营养不良一看便知。他身穿一件宽大的米黄色长衫,裤子则是极不协调的枣红七分马裤,而且他没有穿鞋,一双小脚上满是泥巴和尘土。见父亲进来,他嗖地一声窜起,而后一溜烟钻进角落,只留背脊和屁股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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