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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百零七章 女儿红

    作品:《四合院:我是傻柱的邻居

    张氏总是选择性的遗忘一些事情,比如:贪婪的报复!

    秦淮茹也不敢确定她会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最后受苦的人,唯有自己,当遇见事情的发生的时候,第一个躲起来的人,据对是她。

    不敢应承!

    夜幕下,雪夜飘飞!

    于莉和于海棠两个人欢天喜地的离开,几个身影鬼祟的人,偷偷的从前院往自家跑,身上有些狼狈。

    雪花、冰水混杂的衣服。

    僵硬的冰凌子都能听见蹭蹭的声音。徐冬青好奇的打量着窗外,这刘光天哥三,还真是做戏努力做全套啊。

    鱼篓中.

    除了从徐冬青这里购买的一条肥美的大鱼之外,也就剩下一些小鱼苗,期待晚上可以做油炸小鱼苗。

    梭罗一下鱼身的骨头。

    也是不错的选择嘛。

    “爹,我们钓鱼回来了。”刘光天热情的掀开厚重的门帘,屋内的温度不高,煤炭也省着点用。

    可也比外面有温度。

    呃欠~

    打了一个喷嚏。

    刘光天赶紧回到屋内,脱下湿漉漉的衣服,换了一身布满了补丁的旧衣服,缝缝补补又三年,这可是他压箱底的衣服。

    不敢穿出去显摆。

    怕丢人!

    刘海中瞥了一眼鱼篓中的大鱼,轻蔑的一笑:“还算你们几个臭小子,有点本事,没有让那徐冬青端美与前,以后有空的时候,就去城外的池塘多弄两条回来,又不需要花钱。”

    败家玩意?

    刘光天哥三苦闷的一笑。

    “知道了爹。”

    还能说什么,眼高于顶的人,永远不会了解你的真正需求,反而会一直询问你,为什么不能做到更好。

    在《王风》集中,题为《黍离》。“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他们能有什么办法,本来就不受家里的人待见,或者说:刘海中对他们平时太过于苛刻,哪怕是聋老太太都有些看不下去。

    这是自己的亲儿子吗?

    连干儿子都比不上。

    傻柱对棒梗的是无底线的纵容,小偷小摸,哪怕被逮住也会竭尽全力的保护,乃至于背黑锅。可刘海中则是一言不合上鸡毛掸子。

    在他的眼中,或许也就是比畜生的等级高一点吧。

    徐冬青安逸的听着留音机中传来的声响,歌曲悠扬,当时不符合他的审美,他喜欢的是流行的音乐。

    这里面都是经典的老歌。

    何为经典,还不是后来的口水歌无法传承,一枝独秀,才成为了永恒的经典,最起码在他看来,这是一代人的回忆。

    咚咚~

    声音有些不大,可是在寂静的风雪中,唯能听见风呼呼的声音的四合院,还是有很大的吸引力。

    徐冬青打开房门。掀开门帘!

    只见傻柱手里面拿着一个扳手,不知道在捣鼓什么,好似地窖口。砸锁的声音,在古旧的四合院中,其实家家户户都是有地窖的。

    蔬菜、粮食在夏天不好保存,还有关键的一点,也是怕出现食物短缺的情况,这年头,粮食就是命。

    不能随便的浪费。

    唯有在后来超市遍地开花,家里面有冰箱之后,才会慢慢的缓解,将地窖给丢弃,在四合院中,人口繁杂。

    怎么说也是有些不安全。

    当然在广大的乡下,还时常能看见地窖的身影,和窑洞一样。还是有广泛的市场。(我小的时候,我姥爷家就有地窖,说实话,潮湿,阴冷,哪怕是白菜、萝卜放在地窖中,依旧会开花)

    夜幕下。

    傻柱敲开地窖门,不知道的还以为砸自家的地窖,赶紧出门查看一番,没事!好奇的呼喊道:“傻柱,大晚上的砸地窖门干什么?”

    易中海的声音,有些鸿厚。粗狂!

    傻柱抬起头,风雪遮住了他的后背,还冒着热气。

    “一大爷,没事!就是想起之前的时候,在地窖埋藏了一些几十年的女儿红,想要拿出来尝一尝。”

    嬉笑中。

    难以掩饰傻柱内心的雀跃,他已经见到好几天了,隔壁的俏寡妇和徐冬青没有说过一句话,家里的生活又恢复了老样子。

    有人是在女儿出嫁的当天,开启一摊子的女儿红,表示庆贺。傻柱则是期待自己也能将俏寡妇给搂到怀里。

    一个道理!

    一个出嫁,一个迎娶!

    还想要和那愁眉苦脸的俏寡妇喝一杯,以后让她放一万个心,有自己一口吃的,就不会让她家挨饿。

    可看到趴在窗户的张氏,内心一阵的激灵。

    想早了。

    易中海咽了咽口水,在地窖里带了十来年的女儿红,怎么也比那供销社兑水的二锅头好喝啊。

    “等一下,咱爷俩去屋内喝一杯,我让你一大妈炒两个菜,今天晚上,咱爷们不醉不归。”

    “好。”

    傻柱重重的点头。

    这便是易中海的手段,之所以一直受到傻柱的爱戴,还听话,就是觉得自己和一大爷相处,不会吃亏。

    最起码表面上看是这样的。

    至于院里的二大爷、三大爷则不是这样。

    能不花钱解决的事情,绝不会多花一分钱,能蹭吃蹭喝的时候,可不会主动的出手帮忙。多费体力啊。

    “我看大家都开心,不如加上一个我吧。”刘海中掀开门帘,露出一个肥硕的脑袋,有点黄了。

    每时每刻撇着的小嘴,总是在忧愁中寻找着破绽,如何能往自己的怀里,搂一点钱财!

    “也不是不行啊。二大爷,刚才我可是看刘光天抱着一条大鱼跑回家的,不如也上了我们的酒桌吧。”傻柱有些不乐意。

    喝酒可以!

    出钱,出力、出粮....

    总是要占据一样,空口白牙的过来讨要一杯酒水,不可能!

    他可是知道刘海中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闲暇的时候,喝一碗散打的酒水,感慨自己的文化水平不低。

    怀才不遇的感觉。

    若不然,哪里有阎埠贵什么事情,早就一巴掌呼过去了。

    在自己的面前,装什么文化人。

    不够格!

    是初小、还是高小,唯有他的内心自己清楚,有点虚荣心。

    “这个...。”

    刘海中有些犹豫,一条大鱼少数两块钱,为了喝一口女儿红,就将大鱼给端出去,有点不划算。

    “那就算了吧。”

    讪讪一笑,直接打道回府。

    关上房门,让原本还想着能吊傻柱胃口的阎埠贵心里面也是一阵的腻烦。

    算了!

    “一大爷出菜,傻柱出酒,他出什么?二大爷舍不得出一条大鱼,难道他舍得,看了一眼屋内的白菜、咸菜、馒头,细算了一下,自己家都不够吃,也就没哟凑热闹。”

    徐冬青眺望窗户外,感到一阵的发笑。

    人生处处果然皆算计。

    第二百零七章 女儿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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