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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百九十三章 结婚的时候,她才二十

    作品:《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你还没跟保安他们说?”

    而聂云枭听后,却蹙起眉头,有些不悦。

    他的讲座……

    本来不是在连州开展的。

    前段时间。

    他一直在晋城发展,许多“学员”也都是晋城的人。

    但……

    晋城最近出了个变态。

    各行各业都被那人整的风声鹤唳的。

    所过之处。

    寸草不生。

    许多行业都遭受到了那人的荼毒。

    甚至出现了离谱的一万五千个被告!

    所有涉嫌了违法犯罪,或者仅仅是道德绑架的事情……

    好像都没逃过一劫。

    在这种情况下,他左右权衡,最终选择连夜离开晋城。

    搬到了连州来发展。

    好在连州的人和晋城的人一样好骗,渴望成功的不计其数。

    他才来这里短短一个月。

    便开展了数起讲座,得到了许多忠实的“粉丝”。

    只是……

    那个人的名字,一直成了他的梦魔。

    为了安全起见。

    他早就交代了助手,让他告诉会场门口看守的保安们。

    盯住这个人。

    这要是放在晋城,都不需要他交代。

    很多行业的人都知道“秦牧”这两个字代表了什么。

    可他的助手却完全没把这个事情放在心上。

    “算了,隔着这么远,他应该不会来,你现在赶紧去安排一下吧,千万别懈怠了。”

    聂云枭摆了摆手,自我疏导了一波。

    助手连忙点头。

    然后转身离去,去给门口的那些保安们进行挨个通知。

    ……

    晋城。

    某别墅区。

    “老院长,我……来看您了。”

    万中元提着大包小包的礼盒,走进了别墅里。

    见到了大他十几岁的院长谢安国。

    只是……

    已经六十多岁的谢安国正躺在沙发上,被气得面色铁青。

    浑身颤抖。

    他见状。

    连忙上前,打开了老院长随身携带的速效救心丸。

    喂他吃了一粒。

    好半天。

    谢安国才缓了过来,一手摸着心脏。

    同时看着他。

    长叹了口气,神情复杂的说道:“小罗……说要把我这套别墅给卖了,去买辆豪车。”

    就在刚刚。

    他的老婆罗思雨给他打了个电话。

    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疯。

    突然就说要把在晋城的别墅给卖了,换一辆什么库里南。

    他不是很懂车。

    但也知道……

    这种车比劳斯来斯那些贵多了,动辄上千万。

    “卖房?”

    万中元听后,也有些头皮发麻。

    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前些日子。

    老院长的小娇妻,也就是罗思雨还咕囔着要搞什么投资。

    已经投进去了小一百万。

    没想到……

    才消停没多久。

    又整出了卖车的想法。

    “这……肯定是那个什么成功学大师聂云枭忽悠的!”

    老院长谢安国咬牙切齿,却又十分无奈。

    这个聂云枭的课程……

    他们也听过。

    听完一堂课,果断选择了报警。

    可警方却告诉他们……

    没什么证据,无法证明对方是传销。

    对方只是一个普通的商业行为。

    就算是投资造成了亏损,他们也无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对了,你不是说小秦可以帮忙处理这个事情吗?”

    随后。

    谢安国想起了什么,皱眉看向了万中元。

    两人是几十年的好友了。

    他说话也没有太客气。

    “我已经告诉小秦了。”

    万中元闻言,苦笑了一声:“小秦已经去连州了,说是先见识见识这个聂云枭的套路……”

    算算时间。

    秦牧这个点应该也快回晋城了。

    他顿了顿。

    忽然问道:“要不……明天找个时间,您和小秦见个面?”

    谢安国想了想,点了点头。

    他的身体不是很好。

    因此养老院的事情多是万中元负责。

    但在休养期间。

    他每隔一段时间,就能看到和秦牧以及他们养老院有关的新闻。

    在悄然之间。

    他们养老院的名气,已经遍布整个晋城。

    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

    这两个月院里的业务报表以及营收报表,同比上季度已经暴涨了120%。

    而这一切……

    都和秦牧息息相关。

    他一直想要见一见秦牧。

    看看这个人……

    到底是不是传闻中那样的扫把星、灾星、瘟神。

    “算了,不等明天了,我现在就去一趟院里吧。”

    突然。

    谢安国抬起头,看了眼万中元说道。

    现在他老婆已经开始动他房子的主意了。

    再等下去……

    他实在怕夜长梦多。

    好在他只是给了罗思雨一两百万的零花钱,其余的财产都在他自己的手里。

    若是罗思雨能幡然醒悟的话,日子还能继续过下去。

    如果罗思雨还是一意孤行……

    他已经做好了离婚的打算,也可以向院里的法律顾问秦牧咨询一下离婚的流程。

    ……

    当天下午。

    晋城。

    养老院。

    法律顾问办公室。

    “该用什么办法呢……”

    从连州回来后,秦牧便回到了办公室里。

    开始冥思苦想应对方法。

    聂云枭……

    并不是一个人。

    仅仅凭借他一人,根本无法运营起这么大的团队。

    每期课程,都有数百个人来听课。

    光是“学费”,就是几十万。

    而毫无疑问。

    他们也有法务团队,来处理一些可能涉嫌的违法违规问题。

    “组织、领导传销罪无法构成,那诈骗罪……”

    秦牧皱了皱眉头,脑海中各种法条不断翻阅着。

    如同扫描机一般。

    将那些烂熟于心的法条,全部以一比对。

    四百五十二条刑法比对之后。

    很快就锁定了一个比较适用的法律行为,那就是诈骗罪。

    刑法第210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聂云枭及其团队的行为,一直在忽悠他人付费。

    但……

    根据他目前上的这堂课来看。

    聂云枭极其谨慎,并没有虚构故事或者隐瞒真相。

    在构成要件上,便不符合。

    置换车辆。

    虽然受到了聂云枭的诱导,但却可以将其认定为商业推广行为。

    他假借成功的名义,让众人换车,同样没什么违法之处。

    就如同商业宣传的买一送一一样。

    “我记得……万中元说,老院长的老婆被忽悠了搞了投资……”

    秦牧目光闪烁了一下。

    又想到了另一点。

    所有的投资都属于金融行为。

    若是不正规的话,极有可能涉及非法集资。

    聂云枭掌握了这么多韭菜,肯定要想方设法的薅羊毛。

    仅仅是接商业广告……

    并不足以满足他们。

    而投资……

    毫无疑问,是一个光明正大的手段。

    这些渴望成功的人,都做过通过投资,一本万利,一夜暴富的美梦。

    投资肯定是他们十分热衷的。

    其实。

    非法集资在之前孟磊的借钱桉子里,就出现过一次。

    他指点马明打官司的时候,就用上了这个罪名。

    孟磊到处借钱。

    所借的规模超出了一定限制,便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只是非法集资的一种。

    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犯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非法集资有假直接投资项目、假间接投资、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三种类型。

    按照最高院下发的《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桉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就聂云枭组织的这种教学组织。

    他开展的成功学……

    就属于组织中的一类,将人骗入组织,进行投资性诱导,便可以构成此类犯罪。

    而非法集资罪属于类罪,并非个罪。

    其下分别包含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四个罪名。

    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样,两者都属于类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下面,还包含了爆炸罪、放火罪、传播传染病原体罪等个罪。

    而聂云枭涉嫌的,就是集资诈骗罪。

    刑法第192条的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而在这条罪名的认定上……

    并非是单纯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来认定。

    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里规定,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一、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

    二、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三、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四、向集资者允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高回报率的。

    只要存在这四种情况。

    即便没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也构成了集资诈骗罪。

    它和之前孟磊多方大范围借钱,构成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同。

    即便没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也可以构成该罪。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同时规定: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

    即被骗了多少钱,就是多少集资了多少钱。

    投资期间,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

    而聂云枭等人的引导投资金额,必然远远超出500万元这个等级。

    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而在量刑上。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秦牧想到这里,思路愈发明朗。

    原本无法打开的局面,逐渐清晰起来。

    组织、领导传销罪无法构成,但非法集资却是一个突破口。

    正在他思考该怎么操作的时候。

    万中元带着一个老人,突然找到了他。

    “院长?”

    秦牧看着眼前鬓发斑白,满脸愁容的老人,也有些惊讶。

    来院里工作几年了。

    他还是第二次见到神秘的院长本尊。

    “小秦是吧,你的名头……我这段时间可是听的起茧子了。”

    一见面。

    谢安国强行提振精神,露出了一抹温和的笑容。

    秦牧也没摆什么架子。

    说了几句寒暄话。

    然后……

    谢安国就长叹了口气,开门见山的说道:“小秦,我想找你问问……我如果现在离婚,财产分割的事情。”

    秦牧愣了一下。

    打量了一番谢安国,没想到老院长居然这么果断。

    前不久。

    万中元才跟自己说,老院长想让他帮忙让他老婆回头是岸。

    可现在……

    突然就要离婚外加财产分割了。

    别的不说。

    光是这份离婚的魄力,就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没办法啊,再不离婚……我辛辛苦苦打下的老底,就要被这娘们败光了。”

    谢安国又叹了口气,十分无奈。

    “离婚的话,我得先了解下,你们是什么时候结婚的。”

    秦牧想了想,开口问道。

    他早就看完了《民法典》以及《婚姻法》《财产法》。

    这个问题对他而言没有任何难度。

    “我们……是在三年前结婚的。”

    谢安国坐在了沙发上,认真回答道:“当时她刚满二十岁。”

    秦牧嘴角抽了抽:“……”

    他就说为什么张清源这些人,没事就给他介绍那些未成年的姑娘相亲。

    敢情传统是老院长这里带起来的。

    不过……

    从谢安国的描述里,他大概可以了解到,对方和谢安国共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很多。

    停顿片刻。

    他看着谢安国,分析道:“要离婚的话,按照法律程序,有三个财产分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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