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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五四章:卖石头的东北人

    作品:《浪迹深圳的岁月

    “四哥,在深圳混江湖,光凭手里的鞭子有个球用,耍耍把戏还行。人家手里都有长短曲尺,功夫再好,拳脚再快也快不过子弹不是?”

    “咋!你想碰那玩意儿,我看还是算球,那东西带在身上很容易惹火烧身。”

    “这个四哥放心,我的为人你清楚,远无仇近无怨的,根本用不上,是一个大老板想要,人钱多了难免夜长梦多,防身呗!”

    “既然这样,我给你透露个信息,布吉街兰花酒店,长期有东北人租住,卖黑山橄榄石的,就是火山化石,上山拿锤子一敲,少则几十斤,多则几百上千斤的都有,全是碎石头,买几百乃至几千块钱一斤,看石头的大小以及出货率,在布吉一带很多宝石加工厂,打磨成戒子、耳环上面镶的宝石。”

    “哦,听说过,我们也有老乡在做这行,好像是太平人吧,听说利润还不错。”

    “哪里,是俺们七方镇的辛哥,还有武汉的蒋哥,都做得比较大。这帮卖石头的老板个个手里都有这玩意儿,哪个手里没有个几百斤的宝石存货呀,主要也是防身!有熟人要,他们也可以捎带。生人绝对不做,人家做石头本就一本万利,谁愿意涉险呢!”

    “做宝石生意也是得有个顺手的防身家伙,有熟人要就可以捎带,他们有现成的货源呀,不然哪里去找?再说这熟人,还真难找!”

    “我跟辛哥也只是吃吃喝喝,没有深交,人家大老板,根本没把俺们这些混混放在眼里。”

    “那也是,管他呢,各混各的,你现在开酒吧,不也人五人六的,也不求谁一碗饭吃!”

    “也是托你当初的那句话,‘在钱花完之前找个正事儿做’!我用你这五千大洋到果园拉水果,来市内小批发,赚了第一桶金,后来就开了这家酒吧。”

    “中啊!现在做正儿八经的生意,歪门邪道就别再掺和了,不是长久之计!我不坐了,现在晓得地儿,随时过来讨杯酒喝!”

    “有事儿你就先去忙,我搬一箱酒给你。”

    “不要,咋放啊?”

    “那还不简单,拿绳子捆在后座上!”

    老四真叫人搬一箱酒给我捆在后座上,临走交代:“四哥,我说话算数,酒吧有你一半的股份。箱子里有个信封,我把本金还给你,利润就存在酒吧里,随时、永远都是你的!常回来看看!”

    辞别老四,我马不停蹄地赶回警署,立即向邱处汇报了情况。

    “厉害,还真就‘灯下黑’啊!就在我眼皮子底下,就是看不见!”

    邱处叫来江局,另一名副组长刑侦队金队长,就在他办公室商讨我的发现。

    “强子发现的这条线索非常重要,看来这帮卖石头的东北人也只是带货而已,因为他们在布吉卖石头毕竟是长期生意,但是他们一定知道货源在哪里。否则即便是熟人要,也不可能说拿货就拿货!”

    “金队安排一下,立马派人造访兰花酒店。”

    “我亲自去,看情况,要不就在那里住,小四哥,一起走走,宵夜我请!”

    “金队能够带队去最好,强子可是我们组的铁手,搞侦查他不在行,安保可是一流!”

    “强子玩儿的是江湖!”

    “我们每个人都身处江湖,随时随地都会粉身碎骨!”

    “粉身碎骨浑不怕,但留清白在人间!江局、邱处,我们走了!”

    金队又叫了小郑,我们三人领了佩枪,我又披肩发,再戴上渔夫帽,一身唐装,右手拿着烟斗,金队、小郑也是休闲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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