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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百一十二章 知己相遇

    作品:《白衣逍遥行

    他想这大概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看的女生了吧。自己从前浪迹天涯跟着二哥。也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的绝色。只是牧歌虽然美,虽然会跟自己喝酒,跟自己倾吐自己的心事。但乔长云知道他始终对所有的人都怀着一种戒心。

    莫不是从前就受了伤?他始终那么的冷艳。那么的让人不可接近。即便真正的接近了也不会非常的亲密。

    “你说得对,人生就应该如此。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越说越激动,两个人越喝越激动。好几壶的酒就这样被两个人喝了下去。

    乔长云虽然是头痛难忍,但依然是撑着身子站了起来。他看着牧歌倒在了桌子上。笑着说,“我就劝你少喝点儿酒吧,如今喝成这个样子。”

    话虽是这么说。乔长云还是往他走去。将她小心地扶起来,准备扶到塌上。“牧歌姑娘快醒一醒啊!”乔长云小心的拍着他的脑袋。

    牧歌是完全的醉了。意识也不清醒了。乔长云只好将他抱起。两个人就这样踉踉跄跄的朝着榻上走去。正巧在这个时候,担心着牧歌身体的李复过来了。他见牧歌房间里的灯还亮着就开始敲门。

    可是无人回应。因为这时候醉了的乔长云已经什么都听不见了。对于敲门声,也像没有听见一样的。李复着急心里以为出了什么事情。门也没有锁。

    他推开门。却见乔长云和牧歌抱在一起,乔长云显然是没有注意到他。在他还没注意到他的时候,他就迅速的把门关上了。他愣在门口许久。仿佛那一刻时间都静止了。自己的心是痛的。像刀绞一般。

    无论他受过什么伤,无论是被剑戳中还是被刀砍伤。或者是练功的时候一不小心走火入魔。那种痛苦都没有此刻痛。好像自己的世界又重新变回了黑暗。可是他记得牧歌姑娘曾经对他说过。他不会喜欢上任何一个男人。

    可是刚才自己一定没有看错。因为那确确实实就是牧歌的房间。那确确实实就是一个男人抱着穿着红衣的牧歌。他绝对不会看错。

    而且他清清楚楚的看到两个人正准备往榻上走去,他的心碎了。像是永远也拼凑不起来了一样。自己心心念念的东西。捧在手心里的东西。虽然自己知道从来不属于自己,但是自己也知道他也从来不属于别人。如今,他却属于别人了。

    回去的路整个都是冷冷清清的。李复几乎是像一个幽灵一样被人挖去了整个灵魂。他轻飘飘的走着,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具行尸走肉。失去了所爱。甚至觉得自己像失去了生命一样得难以忍受。

    可是他不甘心。虽然他知道牧歌不喜欢他,但是自己至少还能够为他做一些什么事情。正走到切的中央。他整个人已经是神志不清了。已经忘记了自己还在被追杀。已经忘记了,回去一定要走小路。

    所以他就这样被一群白衣的少年给包围了。那少年嘴角上扬,似乎是觉得自己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找了这么久没有想到,竟然晚上出来吃个宵夜就给碰上了。这样也好,只是这李复功夫高强,大家也对付不了。

    只是今晚的李复却有所不同。他几乎像杀红了眼一样地抽出自己的剑。似乎是看也不看的见人就杀。那群白衣的少年,这个时候才体会到天下第一剑的厉害。纷纷窜逃。

    等到李复回到客栈,客栈后的小屋里。正遇见了收拾碗筷的白清颜。这时候的李复因为胳膊上被砍了一剑,衣服上流出血染红了半条胳膊。

    “李复你去哪里了?怎么受了这么重的伤?”白轻颜上前有些担忧的问道。

    “没什么,只不过是出去遇到了追杀的人罢了。”李复回答。“这也不是什么严重的伤。擦点药就会好的,不用担心。”

    李复说完就回房了,一个人把自己的衣服撕开。涂上了治疗伤口和减轻疼痛的药。伤口虽然可以抹药,可是心却不能。他在脑海里不断的回想那一幕。自己的牧歌被别人搂着抱着。

    他还记得初见牧歌的时候,那时候她不卑不亢坐在阁楼上弹琴。像是一个纤尘不染的室外仙人一样。他说,木哥从来只卖艺不卖身。莫非如今是遇上了自己喜欢的人?李复心里大为不解。

    虽然他没有看清那男人的长相。但是心里觉得,能够去那种地方的男人也不一定是什么好男人。

    他不断地在心里刺激自己,又不断的安慰自己。最后他还是愿意帮助牧歌,即便是只能做朋友的帮助。这一生难免遇上一个自己喜欢的人,怎么说也要拼尽全力的去爱。

    对他而言这是一个不眠之夜。

    乔长风踉跄的扶着牧歌上了榻,又帮着牧歌脱去了鞋袜,自己感觉两眼发昏,头脑一晕也躺了下去。

    又像上次一样睡到日上三竿。看来酒这个东西是不能多喝呀!多喝不仅误事而且还困。这就更加浪费了清晨的大好时光。

    乔长云睁开眼睛觉得头还是有点昏,却突然感觉自己的胳膊上有什么东西压着一样。眯着眼睛去看,却看见了一头乌黑的秀发。再一看。原来是牧歌的头枕在自己的手臂上。

    他受了惊吓一样的猛地从塌上坐了起来,这个时候牧歌才悠悠转醒。见他反应如此的激烈,真是无奈又可笑。

    两个人的衣服都还是整整齐齐的穿着。所以昨晚一定是没有发生过什么事情的。牧歌非常淡定地起身。走向梳妆台前。却从梳妆台的镜子里瞥见了乔长云发红的脸。

    歌歌轻笑,没有想到这乔长云竟然这么可爱。乔长云觉得甚是尴尬。甚至觉得自己冒犯了牧歌姑娘。等着牧歌姑娘梳妆完毕,乔长云便走过来赔罪。

    “牧歌姑娘。昨晚都喝多了,多有冒犯希望牧歌姑娘不要见怪呀!”

    牧歌倒是不介意这些。“没什么事情。”

    对于牧歌的淡定,乔长云更加的尴尬了。不过仔细的想一想,在这种地方遇见这样的事情,对于牧歌姑娘来讲已经很不稀奇了吧。“但我仍然觉得心里很是过意不去,牧歌姑娘这些银子你就先收下吧。”

    见乔长云拿出了银子,牧歌一脸的生气。自己又不是做皮肉生意的。更何况昨天既然愿意同乔长云一起喝酒,自然是把乔长云当做了朋友。如今又给自己银子,这又是什么道理?

    “这钱我不能收。我之所以请公子喝酒,只是觉得公子理解我的琴。如今公子给钱岂不是瞧不起我?”牧歌的声音不卑不亢,但是却充满了力量。一时之间让乔长云说不出话来。

    他忙的收起了钱。没有想到给钱是对牧歌姑娘的一种侮辱。“牧歌姑娘,不好意思,是我肤浅了。”

    “公子这么想也不是没有道理。毕竟我们这个地方这么乱。但牧歌不是妓女。牧歌是艺伎,牧歌从来只卖艺不卖身。”

    乔长云突然觉得对牧歌多了几分钦佩。毕竟在这样的一片淤泥里,还能够有这样出尘不染的人物,实在是不可多得的。更何况凭借牧歌姑娘的姿色根本就不必辛辛苦苦的弹琴跳舞。可有人既然能够靠自己的才艺活着,就绝对不愿意靠着自己的姿色而活。

    只是在这种地方又如何能够明哲保身呢?乔长云没有多问,但心里还是有些疑惑的。

    “对不起,牧歌姑娘。是我不对。”乔长云认真地道了歉。牧歌这才和颜悦色起来。

    两个人突然就像久别的老朋友一样的聊了起来。似乎总是有那么说不完的话。牧歌觉得乔长云有些懂他。即便两个人之前从来没怎么见过。而乔长云也觉得牧歌对她也略知一二。

    有时候就是这样。你陪在一个人身边十几年或者更久,甚至是一生。你都不一定会完全的了解他。可是有些人你仅仅只见过一两次,就突然的觉得这个人你很了解。

    这样的事情往往很少发生,但一旦发生就不会停止。这便是人们所说的相期未必相遇,一生仅有一会。可爱情不是如此。爱情是相期一定会相遇,但一生也不一定只有一会。

    对于对爱情没有任何了解的乔长云来讲,这无疑是一份惊喜和意外。初见牧歌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两个人也能这样对酒当歌,互相的倾吐心事。牧歌也觉得甚是意外。自己明明是那么高傲的一个人。怎么突然就对一个人如此的没有戒心了呢。

    乔长云突然就不想走了。他知道他一旦离开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回来了。这时候他也不是喜欢牧歌。他是喜欢上了这种和牧歌在一起的感觉。他在心里暗暗地下决定。不如就在这里多留些日子吧。

    反正二哥长风也在这里。到时候自己也可以跟他一起回去的。只是不知道乔长风什么时候回去。毕竟白清颜的事情很是棘手。如果不解决好的话,他是绝对不会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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