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书亭 > 男频 > 印第安人要逆天 > 第二十四章 第一天
  • 第二十四章 第一天

    作品:《印第安人要逆天

    “那就让我被一千条蛇咬死吧!”河狸冷笑了一声,说到。

    “好!”

    斑鸠当即答应了下来。

    并朝着屋内喊到:“鲟鱼和熏鱼,去后山挖一个大洞,捉一千蛇放进去,备用!”

    河狸闻言,脸颊抽了抽。

    ……

    这世上从来就没有什么十拿九稳的事情,哪怕是自以为万无一失,可是事到临头总会生出这样那样的变化出来。

    后山上的大洞被闲得没事干的鲟鱼和熏鱼连夜就挖好了。

    等到天亮的时候,大洞里已经被扔进去了五彩斑斓的一大堆恶心的东西。一千条是夸张了点,但是一百条还是有的。

    斑鸠带着河狸从那里路过,只对他说了两个字:

    “第一天!”

    河狸咬牙切齿地跟在斑鸠的身后。

    “难怪外面的人都说,你不但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王,还是个恶毒残忍的暴君!”

    这一天他们从日出等到日落,奥格拉拉并没有来。

    红云似乎像是忘记了那天曾经发生过的事情一样,他大醉了一场,酒醒之后,似乎什么都不记得了。

    斑鸠没有逼迫他回部落去‘继承’酋长之位,这让他彻底地放下了心中的负担。

    现在,他正没心没肺地和留守的托纳提乌军团战士们比试着力气。

    他们找来一张桌子,红云坐在桌子的一边,让托纳提乌的士兵们一个接一个地和他比试掰手腕!

    那些瘦骨嶙峋的士兵,那里是他这个营养充足又野性难驯的‘酋二代’的对手。

    在他连赢了十场之后,士兵们都将他当做了神人一般,喝彩与佩服的声音络绎不绝。

    到了后来,他甚至开始挑战以一敌二的壮举了!

    而且他又赢了!

    “不是我吹——”

    在周围人群的起哄下,红云有些得意忘形地站了起来,一只脚踩在板凳上,手里竖起个大拇指朝向自己。

    “——在这片大平原上,论起掰手腕子,我红云说第一就没有人敢说第二的!”

    斑鸠刚好走到他的身后。

    “红云,你这么厉害你爹知道吗?”斑鸠踢了一脚他脚下的凳子,红云一个趔趄差点栽倒在地上。

    红云大怒,嘴里大叫了一声,捏起拳头转身就想揍人。

    回头一看是斑鸠,悻悻地松开了拳头,抓了抓自己的后脑勺,梗着脖子,嘴里崩出一句话来:“我爹也掰不过我!”

    斑鸠一愣,这二愣子怎这么刚?

    “切!”却是河狸冷笑了一声,“你这窝里横算什么本事,有本事去和白人打啊?我听说在拉勒米堡有一个角斗场,你有本事去那里打,把那些白人统统都打趴下!”

    “对!”“去打白人!”“去干他们,红云!”

    四周的士兵都大叫了起来。

    在他们的眼中,红云力大无穷,又身手敏捷,龙精虎勐。

    这些从马德雷山林中跑出来的穷哈哈的士兵,还从来没有见过红云这么厉害的勇士!

    虽然说斑鸠部落就是个大熔炉,来自四面八方的部落汇聚于此,其中自称‘勇士’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但是凭心而论,那都是自己给自己脸上贴金。

    他们既没有红云这么高,也没有红云这么壮,吃得也没有红云好。

    而且红云的身上似乎自带勇士光环一样,眼神一扫,和他对视的人平白就感觉矮了三分。

    “白人都说我们印第安人是废物,红云,你去教训教训他们!”一个士兵说到。

    “红云,你要是能去拉勒米堡拿回个金腰带,我以后就服你了!”

    “红云,你要是敢去拉勒米堡,我陪你去!”

    就在众人七嘴八舌的起哄声中,红云一拳擂在桌面上,哐当一声,将所有的声音都压了下去。

    “行了,不就是打架吗?老子怕过谁?”

    说罢,红云挑衅地看了河狸一眼,冷哼了一声。

    他说走就走,也不走正路,径直翻过围墙,从怪石嶙峋的山崖上,兔起鹘落几下就跃下了山去。

    斑鸠拦也不是,不拦也不是。

    “斑鸠,我也跟着去吧?”一个士兵说到。

    斑鸠还在犹豫,却听这个士兵说到:“红云要是输了,我把他尸骨捡回来。他要是赢了,嘿,全世界都知道白人打不过咱们印第安人了!”

    “去吧!”斑鸠笑了一下,说到。

    他又用手指了两个人,“松鼠,你们三个都去!”

    “好咧,斑鸠!”

    三个士兵将手中的枪往背上一背,又从同伴的兜里抓起几个黑漆漆的面饼,飞快地朝着山下追红云去了。

    ……

    “你的士兵和维克托的士兵有一点不一样。”

    在回到斑鸠的办公室之后,河狸对着斑鸠说到。

    “哪里不一样?”

    “维克托的士兵也同样视死如归,但是在他们的身上,看不见这样热热闹闹的血气!”河狸说到。

    “那不叫血气,河狸!”斑鸠笑着说到:“那叫做乐观!”

    “但愿这种乐观,能够永远伴随着他们!”河狸说到。

    “我也希望你能乐观一点,河狸。”斑鸠给河狸倒了一杯热水,递给他,“这才第一天呢!”

    布拉克山顶上,黑色的反抗军的旗帜在孤独的飘扬着。

    先前河狸所说的那种,黑旗一竖,大军云集的壮阔场面并没有到来。

    恰恰相反,以白石堡为圆心,方圆三十公里范围内,一下子变得安静了起来。

    放牧的苏族人赶着他们的牛羊远离了这里,连天上的苍鹰在路过这里的时候都平白提升了高度。

    好似这里住着一尊可怖的大恶魔一样。

    “你想好怎么应对弗里蒙特了吗?”河狸问到。他觉得这是一个他可以拿捏斑鸠的话题。

    果然,斑鸠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

    “弗里蒙特,比我想象的要厉害啊!”斑鸠说到。

    月牙汇聚过来的情报越来越丰富了。

    一个崭新的约翰-弗里蒙特的形象正在斑鸠的心中成型。

    不知道为什么,在提起弗里蒙特这个名字的时候,斑鸠总是会想起南边的那个叫内维尔-克罗基特的小黄毛。

    他感觉弗里蒙特和小黄毛应该是同一类人。

    那个小黄毛,如今已经成了德克萨斯的无冕之王,在他的操弄之下,墨西哥现在分裂成了8块!

    历史上的传奇总统圣安娜是其中1块;

    斑鸠的‘表哥’胡亚雷斯是其中1块;

    杰罗尼莫是其中1块;

    剩下还有大大小小的‘安东尼奥’‘马里亚诺’之类的,斑鸠也记不清那么多名字——记住了也没用,兴许他们上个月还是个人物,下个月就横尸街头了。

    值得一提的是,当初背叛了怒风的那个布斯塔曼特,在入主国王宫的第三天便被他忠实的部下,马塔-莫罗斯给干掉了!

    从报纸上看到的消息,在遥远的欧洲,此时有一位名叫‘斐迪南-马克西米利安-约瑟夫-冯-哈布斯堡-洛林’的大人物,也正坐着蒸汽船,向墨西哥驶来。

    光是听他这一串显赫的姓氏,斑鸠就感觉到头痛。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墨西哥,你们的皇帝回来了!

    ——唉,要是那位约翰-弗里蒙特也向小黄毛一样厉害,斑鸠还真不知道自己该怎样面对这样的对手!

    “乐观一点嘛,斑鸠!”河狸揶揄到:“这才第一个月呢!”

    河狸感觉自己扳回了一局。

    他就喜欢看着斑鸠沉闷失落的样子——自从维克托里奥死后,他开始讨厌那个似乎无所不能,还喜欢猖狂大笑的斑鸠了!

    相邻推荐:柯南之穿成怪盗基德的第二人格不是吧君子也防从赘婿开始建立长生家族过气武林高手重生三十年前玄鉴仙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