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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百一十二章 意外的发现

    作品:《我的1995小农庄

    “哟呵,你们这两天收获不错啊,我看这树上的猎物都快给挂满了。”

    陈凌带着黑娃走入林地,笑道。

    听到他的说话声,远远地小金就从帐篷后面跑过来,扑到他身上哼哼唧唧蹭来蹭去。

    “是啊,今年山里的小玩意儿多得很,毛老鼠、黄皮子到处跑,你瞧山猺子、花狐子都逮了这么几只。”

    营地的帐篷前,王立献和刘广利正坐在石头上忙活着自己的事,听到陈凌的话,就指着就近几棵树上挂的东西给他看。

    只见一棵树上挂的是黑脸黄身像大号黄鼠狼的东西。

    这是山猺子。

    也是人们熟悉的黄喉貂,也叫黄猺。

    旁边就是松鼠和白花狐狸脸的叫花狐子的东西。

    松鼠,本地人喊它们毛老鼠,就是看它们身上毛长,尾巴又大又长,上面毛蓬松,因此喊它们这个名字。

    至于花狐子,并不是狐狸,只是像狐狸而已。

    学名其实叫果子狸,这个玩意南方北方都有,分布很广的。

    至于黄鼠狼,本地人一般是不抓的。

    “好香啊,是毛老鼠的肉,还是花狐子的肉?”

    陈凌扒拉了几下悬挂的猎物,突然耸了耸鼻子,闻到一股很特别的肉香味。

    王立献就晃了晃他身前的剥下的皮子道:“毛老鼠呗,这东西肉好吃得很呐。

    刚剥皮给炖上,晌午吃山孤炖毛老鼠肉。”

    老话讲,金老鼠银老鼠,不如一个毛老鼠。

    就是说的松鼠,这东西肉不错,以前饿肚子的年月,来山里找吃的,最先吃的就是这毛老鼠。

    “哈哈,那敢情好,我还给你们带着两大袋子白面蒸馍跟蒸饼,今天就放开了吃吧。”

    陈凌到火塘跟前,掀开锅盖看了看,闻了闻味道,便满意的说道。

    不过人多,这一锅估计不大够吃。

    嗯,起码还得再来一锅,不然别说其他人了,就这么点,他自己也不够吃啊。

    这松鼠肉肯定比野猪肉好吃多了,他可不想错过。

    随后起身转了一圈,见营地没别人就问:“他们都去干啥了,咋就你们两个在这儿。”

    “出去下夹子,放套子了。这两天,在周围林子里抓得多,这些小东西不敢往这边附近走了,得去得远一点抓才行。”

    王立献看了他一眼,指着剥下的松鼠皮说道:“这玩意儿可是值钱货,难得山里又多起来了,可不得能多抓点就多抓点吗,不过就是卖的时候费劲,得花时间跑远点去卖。”

    “去王八城?还是风雷镇?”陈凌坐到王立献身旁的石头上,看着他利索的给松鼠剥皮。

    “都能去,不过咱们这边的人一般还是去王八城,那边一直收,也肯出价。”

    秋后农闲,除了继续外出打工,进山采药采山货的人不少。

    但是采山货的同时,下下夹子啥的,逮上一点小猎物,也能给家里添不少进项。

    小猎物主要是野兔、松鼠、山鸡、狐狸、山狸子等。

    除了山鸡和野兔,大部分小型猎物就是不卖肉了,而是卖皮子。

    八十年代末的时候,靠卖皮子也能发财。

    比如说松鼠吧,这小东西别看它不起眼,入冬后,松鼠皮毛一张能卖五六十块钱呢。

    这还是八十年代末的价格。

    比松鼠皮毛贵的是狐狸,狐狸就不好抓了,而且数量少,不如松鼠,山上随便转转就有收获。

    以前王立献就经常干这个买卖,据他说供他家五妮儿读书花的钱,当时有一半的钱就是卖皮子赚。

    这也使得他剥皮技术练得极好。

    剥皮是精细活,剥不好的话,皮子上刀眼多了,一张皮子要少卖好些钱,自然得非常注意刀法。

    “怎么样,手痒了?手痒也去套几个,我这儿还有俩跟细钢丝绳绑的套子,你拿去用。”

    王立献看到陈凌蠢蠢欲动的样子,就笑道。

    陈凌一听这话肯定没说的,拍拍屁股起来:“在哪儿呢钢丝绳?”

    “帐篷里。”

    “广利叔,你那儿有像这样的钢丝绳做的绳套子吗?”

    “没,俺没那么高级,皮子搓成的套子你要不要?”

    “算了,不要了。”

    陈凌摇摇头,喊上两条狗就往外走。

    刘广利瞅他一眼,笑道:“你这娃还挺挑。”

    下套子,当然是钢丝绳套子好用。

    这种钢丝绳并不粗,甚至比织毛衣的毛线还稍微细点,放在猎物经常出没的地方,草里、灌木里、树下边,都可以放,而且钢丝绳不容易打结。

    要是别的棉线之类的套子就不好说了。

    说不定风一吹,那些绳子和线就变成乱糟糟的,胡乱缠绕成一团,张开的套子口都没了,还怎么套到猎物。

    虽说是找地方套小猎物的。

    但陈凌还是对那只母豹子念念不忘。

    在山上走着,又让两条狗分别嗅了嗅气味儿,可惜它们两个理完骚,反应不大,这就证明豹子的距离太远,已经够不到了。

    以小金的鼻子都觉得远,最近这段时间想找是肯定没戏了。

    “看来山里的豹子还是太少了,现在山里估计也就这两只,”

    陈凌当然也想找别的豹子。

    可惜山里没有那么多豹子,他有啥办法。

    豹子少,是以前打得太狠。

    老虎不好抓,就抓豹子,很多人认为入药可代替虎骨用的。

    虎骨酒可壮阳,强腰肾,是异常珍贵的宝药酒,这样的东西向来是能卖大价钱的。

    这样的功效,加上稀缺,什么时候都是高价货。

    ……

    “他们下套子应该就是往西边鹰爪岭去了,那我就往北走吧……”

    陈凌想了想,往北面的大山深处行去。

    扎营的营地的位置是在湿地附近的山上。

    营地西面有一道挺深的山涧,需要绕道走,往西可以到达鹰爪岭。

    而往北,山脉越发高大。

    陈凌很少往这边深处走,这次也是来逛逛,看看有什么新鲜的东西。

    另外就是,找完豹子,让狗找野猪的时候,两条狗的反应也是指向的这个方向。

    “我去,这边我算是来对了啊,这里的松鼠也太多了。”

    刚走入北面的一座大山,没走几步远,陈凌就目瞪口呆,因为根本不用它下套子,黑娃小金两个就跑来跑去,抓了一只又一只松鼠回来。

    这简直是比抓兔子还简单。

    在以前没人抓松鼠卖皮子的时候,松鼠这东西,可以说是山里除了野猪之外,最泛滥的东西了。

    像是松鼠这类小猎物。

    用枪打的时候是很少的。

    由于它们小巧灵活,用枪很难一击便中,布置陷阱诱捕反而更容易一些。

    再一个,考虑到皮毛要卖,那是肯定不能用猎枪的,这种用来卖皮子的小东西,一有枪眼子,就不值钱了。

    看着眼前被两只狗叼到跟前放成一排的松鼠,陈凌满意的笑了:“看来这来的人少的地方就是好啊,跟拿麻袋捡钱一样。”

    再看看两只狗下嘴的地方,还挺小心翼翼的。

    “不错不错,卖皮子的钱就是你俩的伙食费了,加油干。”

    他这话让两个家伙顿时兴奋起来,摇着尾巴在山上抓起松鼠来,抓的那叫一个起劲。

    等陈凌身上挂了一串松鼠,洞天也放了不少之后,连忙叫它们停下别抓了。

    这两个家伙,也太好湖弄了,说到伙食费就兴奋成这个样子。

    “呜汪~”

    绕着山林走了一阵,小金忽然警觉的支棱起耳朵,发出一声低沉的呜咽,快速沿着陡峭的山坡跑下去。

    一直跑到了两座山峰之间,一个山垭口形成的狭隘过道前,躁动不安的在地上嗅探起来。

    黑娃也紧随其后,嗅了一阵,便凶狠的低吼起来,似乎异常的愤怒。

    陈凌急忙走过去看,这个山垭口大概有七十公分左右宽,在两座山峰之间形成一个狭窄的通道,此处阴凉潮湿,长满青苔与野藤。

    但这个过道下面,则是各种野兽留下的足迹和粪便。

    “好家伙,这是个天然的兽道啊。”

    陈凌一看惊讶极了,“而且还是通用的。这个是野猪的脚印,一群过去的,这个是鹿留下来的脚印,也是一大群,这个是啥东西的脚印不认识……”

    “汪汪!”

    两只狗看陈凌过来后只顾着乱看,就焦急的扯着他的裤子让他看自己发现的脚印。

    “咦?这个是……豹子脚印?”

    陈凌惊喜的看着地上浅浅的梅花脚印,但很快他就摇摇头,豹子的足趾是前五后四,这个明显和豹子不一样。

    再看两只狗焦急的围着这个脚印打转转,对其他的脚印视而不见,陈凌勐的想起一个东西:“这是猞猁的脚印。”

    听刘广利说,大猞猁比豹子还精明,豹子经常换地盘,猞猁不是。

    凡是有猞猁的地方,附近肯定有鹿活动的必经之处,也就是鹿的兽道。

    鹿不是今天走这条路,就是明天走。

    猞猁只要找到了兽道,它可以待到后天。

    一直等到鹿从这儿过。

    这是老猎户用朴素的话来形容的猞猁的精明和强大的耐心。

    它们找到猎物的兽道,可以埋伏两三天,不吃不喝不动。

    成功后便可饱餐一顿。

    猞猁爱吃兔子和鹿。

    最近两三个月之内,是鹿类交配的旺季,这段时间它们活动频繁,是猞猁出猎的绝佳机会。

    “汪汪汪~”

    两只狗还在愤怒的叫着,围着猞猁留下的脚印打转转。

    陈凌还是难得看到它们这么愤怒的样子,估计是上次遇到猞猁受挫了,迫不及待的想找回场子吧。

    “我在这儿先下个套子,看看行不行,能不能抓得到它?这玩意儿可是机灵得很。”

    陈凌摸摸两只狗的大脑袋,安抚道。

    然后远远的走开,到山林生起一个小火堆,摆弄着两条钢丝绳。

    一番处理之后,才开始在这处天然的兽道附近布置套子。

    不然气味太明显,野东西不会上当的。

    最后放饵的时候,他除了用鸟儿之外,还大胆的用了洞天的鱼类。

    丹顶鹤那么喜欢吃,洞天的那只断尾的公豹子喂它吃鱼,也吃得很起劲,他不怕这猞猁不上钩。

    “走吧,明天我们再过来看看。”

    ……

    “富贵厉害啊,你咋搞的,这才半天吧,这毛老鼠就抓了两大串子?”

    “那是,抓个毛老鼠还不简单。”

    “你听他的吧,俺打赌,他肯定是让狗抓的,不是套的。”

    “嘁,不是俺说你,富贵你这让狗抓,纯属是糟蹋好东西,这皮子剥下来就不值钱了。”

    “……”

    营地内一群人围在陈凌身旁嚷嚷着。

    是陈泽和金门村那些下套子的也回来了。

    他们抓的松鼠啥的也不少,但那是一块的,陈凌是一个人抓的。

    刚开始得知他用狗来抓松鼠,还有点不服气和气愤,觉得他糟践好东西。

    但是仔细看过之后,他们就惊讶的发现,这些松鼠身上的牙口很小,大多数并不影响卖皮子。

    “奶奶的,你娃养的这狗越来越妖了,那么尖的牙,狼脖子也能咬穿,咋逮的松鼠比俺们夹的套的伤口还小。”

    一群人觉得很不合理,同时对陈凌羡慕嫉妒恨。

    陈凌也只是笑而不语,自家狗多聪明啊,一听关系到给它们加餐的伙食费,那可不是小心得很。

    ……

    中午,吃了顿蘑孤炖松鼠,松鼠肉的味道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甚至比竹鼠肉还要差一些。

    更别提小野猪崽子做的烤乳猪了。

    但是口味儿也挺独特的,像是鸡肉,也有点像山老鼠肉,微微发甜的口,肉里很奇特的带着坚果的香气儿。

    只能说吃了个新鲜吧。

    他吃完还有心情回味什么味道,其他人哪还顾得这些。

    狼吞虎咽的就着馒头和蒸饼大口吃着。

    “感谢富贵兄弟带来的蒸饼和馒头,挂面我真的快吃吐了。以后还要麻烦你多来几趟啊,你可是我们的大救星。”

    几个考察队的年轻人咀嚼着馒头,含湖不清的说道。

    “哈哈,那我可没个准时候。”

    陈凌摇头笑笑:“下午我要带着狗打猪去,要不你们跟我去打猪吧,能打到我以后还给你们送饭。”

    几个年轻人还真应了,说:“好啊,只要你不嫌弃我们技术差。”

    但是陈凌就单纯开个玩笑,哪能真的带他们去,太影响自己行动了。

    酒足饭饱后,陈凌坐到刘广利身旁,向他询问了一些关于猞猁的事情。

    老头知道他下午要去猎猪,讲完猞猁,也叮嘱了他几句,要他小心一些事,很多野牲口到了交配季节,活动很频繁,千万不能大意了。

    王立献也说:“近处没猪了,想打到猪,那得往远了走,你一个人行吗?要不我跟你一块去得了。”

    陈凌知道他的好意,但还是婉拒了,说自己就是到处找着玩玩,也不是一定要打到野猪,找不到猪就早点回来。

    王立献这才没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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